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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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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一、承诺内容:
(一)优化产业服务 促进渔业发展
1.切实推进水产大县向水产强县的根本转变,立足大水产,科学规划,引导全县水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着力推进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抓住我县今年被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作为全省首批2个省级试点县之一的契机,精心组织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切实解决渔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的突出问题。确保在全县13个水产重点镇的35个行政村,选择培育350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5000个渔农户。
3.突出信息引导服务。做好春、夏两季的水产养殖调整、生产、流通等综合信息发布工作,全年确保2次以上,通过水产专业会议或宝应传媒等途径,科学指导各地和广大养殖户。畅通水产“110”,及时为全县养殖户提供水产技术咨询服务;夏季水产生产“黄金”阶段,设立专家门诊,全天候服务。
4.突出流通服务。努力把服务向两头延伸,强化产后销售服务。开辟南方、西部水产市场,扩大销售半径;成立宝应渔业协会河蟹分会,把中国十大名蟹之一的宝应湖大闸蟹这个无形资产规范运营好,放大名牌产品优势,努力提高我县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加渔农民的销售收入。
5.突出渔民增收。认真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民增收“2121”工程,发挥水产业的比较效益优势,切实增加渔农民收入,确保水产业人均收入100元。
(二)优化管理服务 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宣传普及,确保深入渔区宣传2次,印发普法资料400份,促进广大渔农民增强渔业法制意识。
2. 坚持依法治渔,强化渔政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维持生产秩序,依法查处渔业违纪违法行为和渔业污染事故,确保船舶年检率100%,确保污染事故调查及时,依法处理。
3.规范水产苗种、渔业投入品管理和渔业水域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水产标准化体系,围绕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的发展要求,加大对伪劣产品和坑渔害农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有一起,查处一起。
4.加大《养殖使用证》的规范管理力度。对已经完成《养殖使用证》发放的水域,要严格按照养殖使用证的管理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我县白马湖区1.6万亩尚未发证的水面,要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养殖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无证生产行为。
5.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和执法责任制。
二、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存在态度怠慢、冷淡、甚至粗暴、恶劣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直至给予一定的行政纪律处分。
2.服务质量。对由于水产技术人员工作不慎,出现的工作误导,导致养殖户产生明显经济损失的,除了应追究相关人的工作责任外,还要视实际情况由其本人按实赔偿经济损失。工作失误一次的工作人员要待岗三个月,表现明显好转时方能重新上岗。
3.违规违纪。对在服务过程中,如有“吃、拿、卡、要”现象,一经调查核实,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当年考核不合格,对情节恶劣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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