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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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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一、承诺内容
1、围绕中心。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农民增收为切入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利用"三资"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2、强化监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努力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害;切实加强农村财务资产管理,研究探索增加集体收入的方法,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的项目与标准,努力保证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3、文明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专线负责制,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做到耐心接待,详细记载,规范答复,认真处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求真务实,讲真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在公务接洽活动中,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服务规范,勤俭节约。
4、廉洁从政: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艰苦奋斗,依法行政,杜绝"吃喝卡要"和"三乱"现象。
二、违诺处置
对违反承诺的科(站)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对违诺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实施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停职待岗等处理;对违纪者根据情节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三、接受监督
本办主任室负责受理有关违反服务承诺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或举报人。
举报电话为: 8284219 828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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