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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地址 宝应县叶挺东路5号
  邮政编码 225800
  联系电话 0514—8221035
  传    真 0514—8221035
  投诉电话 0514—8223527
  电子信箱  
  机构网站  
  主要职能
    1、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 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 市场、黄金市场。
    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 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7、经理国库。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
    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宝应县支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根据上级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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