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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关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执行情况视察和专题询问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  编审:网管中心  浏览量:1126 


5月24日上午,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驻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关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定》执行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金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志、姜海峰、谢存道、周军家,党组成员刘俊参加活动。


视察组先后赴园丁路一支巷、乐意楼农贸市场、盛世嘉园小区、县人民医院等地实地察看文明城市创建情况,随后围绕马路市场、小区环境、文明养犬、移风易俗等文明城市创建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专题询问。

陈金荣在讲话中指出,《决定》作出以来,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各镇区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视察和专题询问,目的就是要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添一把火、再助一把力。活动中,“看”显示了变化,“问”体现了精准,“答”感受了决心,体现了人大服务中心大局,体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体现了政府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人大意识。

就做好决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陈金荣要求,认识再升华。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抓手,目的是推动一个地区文明行为的养成,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各方要提升贯彻执行决定的自觉性、主动性。问题再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追根溯源,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的根源在哪里,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措施再靠实。列出近期和长远目标,制定治标和治本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强化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循序渐进推进。协作再加力。加强部门、镇区之间的配合协作,明确联动牵头部门和内容,注重联动方式,增强联动自觉。督导再强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同时加强监督,推动决定贯彻落实;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推进落实工作。县文明办要加强指导,县长效办要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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