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的教训 深刻的警示(3)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及腐化堕落剖析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警钟长鸣
腐败,是个毒瘤,是个顽症。铲除毒瘤,根治顽症,是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追求。胡长清案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振奋了党心,振奋了民心。
应该说,我们党从总体上是有战斗力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主体是好的。但在新的形势下,也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正像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所分析的,产生这样的问题,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对党员和干部保持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本色提出了新的考验。这就要向全党提出: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越要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越要反腐倡廉。如果治党不严,对消极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就会导致消极腐败现象泛滥,影响和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终会使我们的事业毁于一旦。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既面临执政的考验,又面临改革开放的考验。因此,反腐倡廉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警钟长鸣。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能力、领导水平。党的十五大作出了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战略部署,要完成新的历史任务,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地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把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起来,为推进伟大事业共同奋斗。
从胡长清,人们会想到刘青山、张子善。自新中国成立起,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一刻没有停止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出台了一系列廉政法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同程度地得到解决,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反腐败斗争又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查处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作案手段隐蔽、案情错综复杂、影响相当恶劣的重大案件。据统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查结案件13万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长8.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万多人,同比增长6.5%。在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典型的大案要案有: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以权谋私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公款案,广东省湛江市特大走私、受贿案,大庆市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等。
胡长清案的判决再次表明:不管位多高,权多重,只要违法乱纪,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胡长清案的判决也昭示我们: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深入发展,中国共产党就一定能够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就一定能够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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