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强音


 



    昨天,胡长清死了,他是被依法处决的。
    胡长清以一省之副省长而遭处决,是因为他贪污受贿“效益”惊人。用一位来自江西的全国政协委员的话说,就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曾几何时,胡长清位高权重,忘乎所以,大肆腐败惊动一方。有道是“善恶有报”,自以为身居高位就可以横行不法的他,终究遭到了身名俱裂、遗臭万年的恶报。
    无独有偶,前些年北京不也出了那么一个与他腐败相当的“大员”王宝森么?王宝森也未得善终——畏罪饮弹自杀。
    可见,恶极必有报这一古老箴言是屡试不爽的,弄法者最终要在国法面前一败涂地。
    然而,我们并不为法律最终取得胜利而大舒其心——腐败者造成的巨大而有形无形的损失,毕竟并不会因其被判刑、被处决而消弭。假使我们的行为约束机制真正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令每一个欲作恶者心有所畏、敢作恶者伸手必被捉、作大恶者及时受严惩,那么就肯定会大大减少腐败滋生、爆发的机会,像胡长清、王宝森之流就难以成气候。这对于维护社会利益、促使意志薄弱者悬崖勒马无疑都是大幸事。
    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建立强化监督机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
    于是,反腐败再次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一系列的“严”字强调要依法从严治政,严厉惩治腐败,不管涉及到谁,都绝不徇情,绝不手软,受到代表、委员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而对于胡长清这样一个身居高位的严重腐败分子依法开“杀戒”,也生动地表明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
    权力制约必须强化,防腐关口必须前移,从严惩治腐败分子,是今年“两会”的强音,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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