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胡长清江西受审
据检察日报报道:2月13日,南昌街头细雨霏霏,是正月里来最冷的一天。清早,江西省省政府大院里普通车辆禁行,一场震动全省、影响全国的审判将在这里进行。
被告人是原副省长胡长清。胡长清,湖南人,1995年8月由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调任江西省省长助理,1998年2月当选副省长。此公在江西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名声却不小,原因有三。一是好吹,他在不同的场合会给自己编造不同的历史,一会儿是任过某高级首长的秘书,一会儿又是北京大学的特聘教授,案发后一查原来全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二是好写,他的书法的确有几分功底,出过集子,在全国书法家协会还有头衔,但是后来南昌满街都是胡氏书法,其中更多是因为他的官帽显赫。三是脾气特大,有一次他到某市检查工作,因为市长没来陪他,他下车扫了一眼,然后拂袖而去,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
上午8时整,法庭准时开庭。当审判长宣布传被告人胡长清到庭后,400多名旁听人员的眼睛齐刷刷地投向入口处。胡长清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他没有一般被告人进入法庭时的慌乱,但也没有昔日当副省长时的派头了。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安,检察员张振川、曹运革、赵雪艳出庭支持公诉。起诉书指控胡长清的罪名是: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庭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调查。受贿部分涉及19个行贿人,共计90笔,总计545.55万元。从这部分犯罪事实看,胡长清的确是一个鲸口大蠹,受贿索贿,有的一次就达40万人民币。法庭在调查他收受一个饲料公司老总向他行贿4.5万元的事实时,他甚至用了很鄙视的语气说:“那点小钱,我根本就没有记它。”胡长清对自己权力的滥用也是无所不及,为行贿给他的个体户寻求贷款,他可以左一个批条右一个电话,甚至敢于背着省长召开协调会,帮助他人谋取利益。
行贿部分的事实,更说明胡长清是一个典型的贪官,他收受了大量钱财,除了自己纸醉金迷以外,还去拉拢腐蚀他人。为了在仕途上走得更平稳,他先后向中央有关部门的官员行贿8万元。
法庭调查证实,胡长清除了受贿行贿以外,还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扣押的胡长清的财产中,共有161.27万元胡和他的家人无法说清来源合法。
胡长清在法庭上还算认罪服法,一天的法庭调查中,他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是”,“是这样的”。而且每次回答完一个问题以后都不会忘记说上一声“谢谢审判长”。但是在一些关键的地方,如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他当然还是强词力争,有时审判长几次制止他仍然还是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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